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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寻访“南京审计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的通知
各书院分团委、各位同学:
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根据江苏团省委《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寻访“江苏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》的文件要求,共青团南京审计学院委员会决定开展2015年寻访“南京审计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“青春自强,励志华章—我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代言”
二、活动时间
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
三、报名条件
1.全校青年同学(包括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)。
2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业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,热心公益,乐观向上。
3.在爱国奉献、道德弘扬、科技创新、自主创业、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,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榜样作用。
4.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,取得较大反响。
5.往届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和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不再参加本次活动,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”获得者不受此限。
四、活动安排
(一)宣传发动和自主报名阶段(10月上旬-11月15日)
1.各书院分团委根据寻访“南京审计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,制定本级寻访活动具体实施方案,广泛进行宣传发动。寻访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统一经由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报名平台进行报名。
2.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登录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官网(http://star.xiaomei.cc/),点击“我要报名”,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,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,提交完成后即为网络报名成功。
3.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1月15日前开通新浪微博,关注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官方微博,在#自强之星#话题下发布个人事迹简介300字和以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为主题的文明宣言,并@南审青年@大学生自强之星@共青团中央学校部@江苏共青团@江苏省学生联合会,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。
4.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“寻访自强之星”,进入2015年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简介,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,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:我是****学校(学校名称)**(参选人姓名),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,中国青年报社承办,新东方协办的2015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校级寻访阶段,我的网络文明宣言是****!请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点赞!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。
5.集齐微博、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,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(活动官网进行下载)、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校团委指定邮箱,作为参加校级寻访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的材料。
(二)校级寻访推介阶段(11月16日至12月1日)
校团委审核报名学生信息后(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、是否符合报名条件、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,推荐学生信息材料以及公示材料需同时报团省委审核),产生“南京审计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进行表彰,并择优推介产生一名省级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人选,经公示后报送至省级组委会。
(三)省级评选阶段(12月6日至12月26日)
1.团省委将根据通过“团学苏刊”对省级推荐 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开展风采展示投票活动,投票成绩占30%。
2.投票结束后团省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召开省级推荐 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评审会,评审成绩占70%。
3.团省委将根据网络投票成绩和专家评审成绩,评选出42名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提名奖候选人以及5名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推荐全国组委会参加最终评审。
联系人:张珺
联系邮箱:njsjtw@126.com
联系电话:025-58318230
校团委
2015年10月9日
责任编辑:王旭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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