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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南京审计学院官方微信稿酬及奖励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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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eili 发表于 2018-1-26 16:18:31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从4月底开通官方微信以来,小编已经陪伴大家走过近8个月了,多亏了各位微友的真诚相待、不吝赐教,官微也在一点点地成长和进步。然而独木难成林,南审是大家的,官微也是大家的,我们希望越来越多生活在这个校园里的人,能够在平台上发声、亮相。此次出台的微信稿酬奖励办法,是否能够打动你的心呢?快快把优秀的稿件放到我们的碗里来吧~~
南京审计学院官方微信稿酬及奖励办法

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参与创作的积极性,提高官方微信的影响力和文化渗透力,提升校园文化品质,特制订按微信阅读量付稿酬及奖励的办法。微信发出一周后,后台会自动统计阅读量,稿酬与阅读量直接挂钩。奖励分为原创内容和分享内容两种。
1、原创内容(包括:文学稿件、新闻稿件、图集、视频)
序号
单篇阅读量(次)
稿酬加奖励
1
0-1000
千字以下20.00
千字以上30.00
2
1001-2000
50.00
3
2001-5000
200.00
4
5001-10000
300.00
5
10001-20000
600.00
6
20001及以上
1000.00
注:1、阅读量1000次以下不奖励,只发基准稿酬。基准稿酬为千字以下20元,千字以上30元。阅读量1000次以上发放奖励稿酬(已含基准稿酬),例如,一篇千字以上、阅读量为1655次的文章,所获稿酬为30元(基准稿酬)+20元(奖励稿酬)=50元.
2、单篇稿件中如果含原创图片,按每张图片5元奖励摄影者;重复使用的不再奖励。学校历史照片的专题图集系由官方微信推出的,不发放稿酬与奖励。
3、原创作品系官方微信与校园其他方面合作推出的,不发稿酬,奖励按学期累计,发放给合作方用作工作经费。
4、作品系由教师推荐的学生多人原创作品,奖励如何分配,由教师决定。
5、官方微信主编不领取任何稿酬及奖励。宣传部其他工作人员发表的属于新闻类的稿件原创作品阅读量1000以下不领取稿酬, 1000以上的奖励按半发,通讯、特写类稿件不领取稿酬,1000以上的奖励照发。综合整理报告会言论的一般不发稿酬及奖励。
6、团队合作作品,稿酬及奖励由第一作者决定分配办法。
7、阅读量后台统计数据与手机统计数据有出入的,以高者计算。
2、分享内容(非原创)
序号
单篇阅读量(次)
单篇稿酬加奖励
1
0-1000
不发
2
1001-2000
20.00
3
2001-3000
30.00
4
3001-4000
40.00
5
4001-5000
50.00
6
5001以上
100.00
注:非原创作品稿酬只按篇计算,图文及视频不单独计算。支持对网络文章进行二次编辑、修改、加工,但需注明原文来源,稿酬及奖励为原创内容减半。

微信投稿须在文末注明作者、工号或学号、部门或班级、联系方式。投稿邮箱:46366250@qq.com;电话:025-58318898。
此办法只限于官方微信公众平台,即日起生效。

南京审计学院党委宣传部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2014年12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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